古籍书架 / 左传·庄公·庄公十七年左传·庄公·庄公十七年 左传 → 散文诗文 【经】十有七年春,齐人执郑詹。夏,齐人歼于遂。秋,郑詹自齐逃来。冬,多麋。 【传】十七年春,齐人执郑詹,郑不朝也。 夏,遂因氏,颌氏、工娄氏、须遂氏飨齐戍,醉而杀之,齐人歼焉。 92 字正文 用这篇作品制作字帖 本页仅展示本次入选的中短篇,可从选篇目录继续阅读。上一篇选篇:左传·庄公·庄公十六年返回选篇目录 →下一篇选篇:左传·庄公·庄公十八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