戰國策·齊六·燕攻齊取七十餘城
燕攻齊,取七十餘城,唯莒、即墨不下。齊田單以即墨破燕,殺騎劫。初,燕將攻聊城,人或讒之。燕將懼誅,遂保守聊城,不敢歸。田單攻之歲餘,士卒多死,而聊城不下。 魯連乃書,約之矢以射城中,遣燕將曰:“吾聞之,智者不倍時而棄利,勇士不怯死而
從書中,選一段
燕攻齊,取七十餘城,唯莒、即墨不下。齊田單以即墨破燕,殺騎劫。初,燕將攻聊城,人或讒之。燕將懼誅,遂保守聊城,不敢歸。田單攻之歲餘,士卒多死,而聊城不下。 魯連乃書,約之矢以射城中,遣燕將曰:“吾聞之,智者不倍時而棄利,勇士不怯死而
燕攻齊,齊破。閔王奔莒,淖齒殺閔王。田單守即墨之城,破燕兵,復齊墟。襄王爲太子徵。齊以破燕,田單之立疑,齊國之衆,皆以田單爲自立也。襄王立,田單相之。 過菑水,有老人涉菑而寒,出不能行,坐於沙中。田單見其寒,欲使後車分衣,無可以分者
貂勃常惡田單,曰:“安平君,小人也。”安平君聞之,故爲酒而召貂勃,曰:“單何以得罪於先生,故常見譽於朝?”貂勃曰:“蹠之狗吠堯,非貴蹠而賤堯也,狗固吠非其主也。且今使公孫子賢,而徐子不肖。然而使公孫子與徐子鬥,徐子之狗,猶時攫公孫子之腓
田單將攻狄,往見魯仲子。仲子曰:“將軍攻狄,不能下也。”田單曰:“臣以五里之城,七里之郭,破亡餘卒,破萬乘之燕,復齊墟。攻狄而不下,何也?”上車弗謝而去。遂攻狄,三月而不克之也。 齊嬰兒謠曰:“大冠若箕,修劍拄頤,攻狄不能,下壘枯丘
濮上之事,贅子死,章子走,盼子謂齊王曰:“不如易餘糧於宋,宋王必說,梁氏不敢過宋伐齊。齊固弱,是以餘糧收宋也。齊國復強,雖復責之宋,可;不償,因以爲辭而攻之,亦可。”
齊閔王之遇殺,其子法章變姓名。爲莒太史家庸夫。太史敫女奇法章之狀貌,以爲非常人,憐而常竊衣食之,與私焉。莒中及齊亡臣相聚,求閔王子,欲立之。法章乃自言於莒。共立法章爲襄王。襄王立,以太史氏女爲王后,生子建。太史敫曰:“女無謀而嫁者,非吾
齊王建入朝於秦,雍門司馬前曰:“所爲立王者,爲社稷耶?爲王立王耶?”王曰:“爲社稷。”司馬曰:“爲社稷立王,王何以去社稷而入秦?”齊王還車而反。 即墨大夫與雍門司馬諫而聽之,則以爲可可爲謀,即入見齊王曰:“齊地方數千裏,帶甲數百萬。
齊以淖君之亂秦。其後秦欲取齊,故使蘇涓之楚,令任固之齊。齊明謂楚王曰:“秦王欲楚,不若其欲齊之甚也。其使涓來,以示齊之有楚,以資固於齊。齊見楚,必受固。是王之聽涓也,適爲固驅以合齊、秦也。齊、秦合,非楚之利也。且夫涓來之辭,必非固之所以
齊楚構難,宋請中立。齊急宋,宋許之。子象爲楚謂宋王曰:“楚以緩失宋,將法齊之急也。齊以急得宋,後將常急矣。是從齊而攻楚,未必利也。齊戰勝楚,勢必危宋;不勝,是以弱宋幹強楚也。而令兩萬乘之國,常以急求所欲,國必危矣。”
五國約以伐齊。昭陽謂楚王曰:“五國以破齊,秦必南圖楚。”王曰:“然則奈何?”對曰:“韓氏輔國也,好利而惡難,好利,可營也;惡難,可懼也。我厚賂之以利,其心必營。我悉兵以臨之,其心必懼我。彼懼我兵而營我利,五國之事必可敗也。約絕之後,雖勿
荊宣王問羣臣曰:“吾聞北方之畏昭奚恤也,果誠何如?”羣臣莫對。江一對曰:“虎求百獸而食之,得狐。狐曰:‘子無敢食我也。天地使我長百獸,今子食我,是逆天帝命也。子以我爲不信,吾爲子先行,子隨我後,觀百獸之見我而敢不走乎?’虎以爲然,故遂與
昭奚恤與彭城君議於王前,王召江乙而問焉,江乙曰:“二人之言皆善也,臣不敢言其後。此謂慮賢也。”
邯鄲之難,昭奚恤謂楚王曰:“王不如無救趙,而以強魏。魏強,其割趙必深矣。趙不能聽,則必堅守,是兩弊也。” 景舍曰:“不然。昭奚恤不知也。夫魏之攻趙也,恐楚之攻其後。今不救趙,趙有亡形,而魏無楚憂。是楚、魏共趙也,害必深矣,何以兩弊也
江尹欲惡昭奚恤於楚王,而力不能,故爲梁山陽君請封於楚。楚王曰:“諾。”昭奚恤曰:“山陽君無功於楚國,不當封。”江尹因得山陽君與之共惡昭奚恤。
魏氏惡昭奚恤於楚王,楚王告昭子。昭子曰:“臣朝夕以事聽命,而魏入吾君臣之間,臣大懼。臣非畏魏也!夫泄吾君臣之交而天下信之,是其爲人也近苦矣!夫苟不難爲之外,豈忘爲之內乎?臣之得罪無日矣。”王曰:“寡人知之,大夫何由?”
江乙惡昭奚恤,謂楚王曰:“人有以其狗爲有執而愛之。其狗嘗溺井,其鄰人見狗之溺井也,欲入言之。狗惡之,當門而噬之。鄰人憚之,遂不得入言。邯鄲之難,楚進兵大梁,取矣。昭奚恤取魏之寶器,以居魏知之,故昭奚恤常惡臣之見王。 ”
江乙欲惡昭奚恤於楚,謂楚王曰:“下比周,則上危;下分爭,則上安。王亦知之乎?願王勿忘也。且人有好揚人之善者,於王何如?”王曰:“此君子也,近之。”江乙曰:“有人好揚人之惡者,於王何如?”王曰:“此小人也,遠之。”江乙曰:“然則且有子殺其
江乙說於安陵君曰:“君無咫尺之地,骨肉之親,處尊位,受厚祿,一國之衆,見君莫不斂衽而拜,撫委而服,何以也?”曰:“王過舉而已。不然,無以至此。” 江乙曰:“以財交者,財盡而交絕;以色交者,華落而愛渝。是以嬖女不敝席,寵臣不避軒。今君
江乙爲魏使於楚,謂楚王曰:“臣入竟,聞楚之俗,不蔽人之善,不言人之惡,誠有之乎?”王曰:“誠有之。”江乙曰:“然則白公之亂,得無遂乎?誠如是,臣等之罪免矣。”楚王曰:“何也?”江乙曰:“州侯相楚,貴甚矣而主斷,左右懼曰無有,如出一口矣。
鄙人有獄三年不決者,故令請其宅,以卜其罪。客因爲之謂昭奚恤曰:“郢人某氏之宅,臣願之。”昭奚恤曰:“郢人某氏,不當服罪,故其宅不得。” 客辭而去。昭奚恤已而悔之,因謂客曰:“奚恤得事公,公何爲以故與奚恤?”客曰:“非用故也。”曰:“